区域代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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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代理制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:代理权代理、佣金代理和经纪商代理。

代理权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独家代理。前者是指代理商可与几家生产企业签订长期代理合同,按照生产企业规定的产品、价格、价格变动幅度及其它销售条件,在一定地区替生产企业销售产品。这种代理形式适合的产品有机器设备、汽车、电子器材、家俱、服装等。独家代理是指生产企业给流通企业以销售特权,流通企业买断经营。按照协议,代理商只能销售其代理公司的产品,并且在销售地区上也要作出具体规定。此种代理形式适合于维修和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。有的企业为了开拓一个新市场,也常采用此种代理形式。

佣金代理是指代理商只充当中介人,在一定时期为委托人运送、保管,并按委托人规定的价格代销产品,从成交额中提取佣金作为代理费、牲畜、谷物等农牧产品常采取此代理形式。

经纪商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动用自己的资金,不承担风险,没有存货,亦不负责仓储运输等业务,只替卖主(或买主)寻找买主(或卖主),为买卖的方牵线搭桥,成效后,向雇佣方收取佣金。